那從海上來的風吸足了怒與憤,以有史以來單日最高降雨量,風橫雨狂地讓南台灣都深深刻入了一個山崩水解的慘痛記憶。2009年的莫拉克,像是怕被遺忘似的,一股腦地要向陸上那群讓生態失衡、地球暖化的生物討個公道!高屏溪沿岸山脈,崩塌、走山、毀莊滅村;近海則水淹南台!而柴山卻奇蹟地安然逃過一劫。只是,那警告式的毀滅力量卻沒讓這群製造麻煩的生物停下來!

八月中旬,國有財產局要讓售柴山41公頃的土地;接下來是山林礦區將要解禁。還沉浸在莫拉克災難氛圍中的我們,全都傻了!

   

     柴山舊部落讓售案

四十一公頃的震撼!

    還記得是8月20日的 那一天,莫拉克之後的第一場水的演講。電話那邊傳來地球公民協會俊朗的聲音:「娉育姐,我們有人在國有財產局賣地的公告網站看到他們要出售柴山三筆土地, 面積挺大的喔!」這時候要賣山坡地?不會吧?怎麼可能?上網一瞧,真的有三筆,面積加一加,竟廣達四十一萬平方公尺〔約41公頃〕,此地為地質脆弱的崩積地,屬於保護區,是政府公告的土石流黃色警戒區;而且大部分還是根本不能賣的國有保安林!


市府與民間同時發聲

    看完,心整個往下沉!怎麼辦?當天晚上先做一件事就是讓消息出去。然後再好好地思考,接下來該怎麼做。隔天,眾多關心的信件湧入柴山會的e-mail;當下,我們預估這場仗不見得會輸。於是聯合數個民間團體同時發聲,「請政府不要出賣柴山」的新聞稿是第一波的行動,同時間,我們也向市府詢問他們的態度,確定同聲譴責的基調,市府反對的新聞稿也同時間發出。


讓售數字大轉變

    第三天第二波連署接著展開。而好玩的是,21日新聞稿出去後記者開始追問國產局,那天晚上他們改了網路公告標售的數字,41萬平方公尺降到不到6700平方公尺;他們也兩次發新聞稿解釋,那叫「讓售」,而非「標售」,是根據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合法申購的,而且也僅限於現在的房舍,原先錯誤公告的41公頃是無心之失。申購者是當地久居的住民,而非外來者。但是,我們並未因此而停下腳步,而後我們開始進行總統府、財政部…等各部會的陳情,特別是監察院。柴 山會一連串的舊部落海岸踏查與紀錄等內部活動也開始展開。而媒體的關注,隨著一連串的活動展開持續發燒。公共電視「我們的島」也隨行上山做了專輯。最後, 國有財產局南下開會解釋,並承諾絕不會標售柴山任何一片土地。


矛盾的所有權與處分裁量權

    購地案關鍵重點有二:1.標售數字的變化太大!也太弔詭。2. 柴山舊部落屬於具有潛在危險的珊瑚礁岩崩積地,是土石流黃色警戒區;然而,國有財產局賣地的態度是他們賣地只關乎法令,而不在乎危險與否他們一再強調:「請市府或林務局給他們一個關門的機制!」意思就是由市府或林務局出聲說不能賣,不要由他們來說不能賣!而市府的態度是:能不能賣當然是國產局是所有權者的權責,他們只能依法告知那裡是土石流黃色警戒區,至於保安林是確定不能賣的。

    問到最後,中央與地方全都是在「民代的壓力」下,而出現知道不能賣、但不得不賣、還希望「別人來說我的財產不能賣」的矛盾行為!行政法的處份裁量權並非剛性無法變通的,然而,在民代的壓力下,行政法相關規定變得生硬而不通情理;經常變成為特權護航的武器。


一個合情、合理的利用與處分的限制規定

    最終,能購地的就是這十幾戶人家,而依法他們的確有權購地,聽說還有幾戶在最近也將提出購地申請。然而,環境變遷至此,原來合情合法的事例,已經不再合理與 合情;只因災難的危險情況越來越烈。難道政府不必依據目前山崩水解的現況列出危險、不能住的地方?而又有誰能從土地所有者、依法可利用者及實施保護者,整 合後訂出利用與處分的限制規定,落實國土保安的行動?

    至於民代的問題,少數的民代能成就環境保育之事,大多數的民代都是不知、不問,同時又糾雜著私利。對於保育的議題,學習如何在「政治」一片混沌中適時切入保育議題,政治這堂課我們還有得學呢!



    礦區解禁風波


    讓售案還沒結束,9月13日媒體報載自10月1日起全台25處礦區解禁;其中高雄市有三處:柴山、半屏山、駱駝山。同一天,高雄市政府發新聞稿抗議表示,礦務局在三月就去文詢問是否願意開放解禁,高市府四月回文反對。未料礦務局仍在7月27日逕自公告解禁。

    這個消息引來了所有環保團體、環山各里長相當大的反彈!我們冷靜地討論這個事件的真相究竟為何?一來柴山已經無開採價值,而半屏山已經超挖不可能再開採。二 來這兩處礦區下平地的廠房部份已經在進行住商變更開發,怎可能又在上頭開挖?那究竟,醉翁之意在何處?這次大家難得地口逕一致,全部只有一個聲音:「政府 敢挖,大家就走著瞧!」這樣的聲勢讓電子媒體緊盯著這個議題;基於選舉考量,藍營的立委與議員不得趕快出來澄清表態。

    915黃昭順立委召開的有關「經濟部開放山區供開採石灰石原料」說明會,整個過程充滿弔軌的氣氛。會議一開始,礦務局立即宣布,當天上午已開會決定依礦業法第29條 公告高雄市柴山、半屏山為保留區,不得開採。會中,礦務局語多保留且有點委屈。顯然,這次解禁公告背後有內幕。我心中暗自盤算,如何讓他們說出那真正兇 手。開放討論發言時,柴山會在一開始即發言質問:礦務局最早的新聞稿寫明該次解禁是依立法院指示檢討,請問是誰的指示?未料,礦務局竟早有準備地拿出兩份 資料。

    第一份資料寫明,解禁是依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基金關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部分決議事項5,略以:「為有效利用國家礦產資源,促進經濟繁榮、增進社會福祉以及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行動計畫97年9月業經行政院終止執行,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盱衡台灣整體經濟發展情勢,召集石灰石礦保留區所在之縣(市)政府及經濟部等單位開會,檢討『台灣西部地區石灰石礦保留區』相關政策,檢討具體結論交由經濟部依據礦業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之規定公告解除西部『石灰石國家保留區』之劃定,以促進台灣產業繁榮。」辦理。提案的委員是新竹縣的邱鏡淳與原住民孔文吉

    第二份即該局行文給相關地方政府,詢問解禁意見;其回覆的簡表:屏東縣、高雄縣、高雄市、台南縣、嘉義縣反對,但是新竹縣同意

    自此答案呼之欲出,這次解禁的主要兇手就是:新竹縣。那些天柴山會幾乎都忙著接受媒體訪問,他們就是想從我們的嘴裡得出,到底誰才是「真兇」!


    人民的聲音


    似 乎,礦務局也不願意背這個黑鍋。而事實上這項禁採的行政命令也非永久,隨時可依一道行政命令解除。如同當日公聽會民眾問起當日公佈柴山、半屏山禁採的禁令 有效時間有多久?礦務局的回答是:「只要我在位的一天,就不會解禁!」各位聽出問題點了嗎?除發正式立法禁採珊瑚礁石灰岩,否則就有解禁的一天!

    這兩件事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人民的聲音!在消息走漏後,民間輿論所展現力量,讓這兩件事有了不同的結局。購地案沒有我們一波波的攻勢與民眾的力挺,誰也無法預料這41公頃的山坡地將會如何?因為我們聽聞高雄市某個企業有意利用人頭開發西側海岸山坡地。而礦區解禁案,我不想放大柴山自然綠意對於民眾影響程度,主要還是人們對於「清新空氣」的渴求。

    總之,是人民的聲音保住了柴山!


返回》柴山大小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高雄市柴山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